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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漁網

2017-06-06 15:09

爲加強漁船管理,規範漁船檢驗、漁業許可證制度,保障漁業船舶和漁民生命财産的安全,切實做好(hǎo)2012年度漁船證書證件及各項規費的征收工作,我市海洋漁業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實施方案。

一、漁船檢驗

(一)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(guó)漁業船舶檢驗條例》、《漁業船舶法定檢驗規則》等法律、法規的規定,所有漁業船舶必須參加漁業船舶的初次檢驗、營運檢驗、臨時(shí)檢驗。參加檢驗的漁船必須處于适航狀态,配齊通訊、導航、救生、消防、号燈等安全設備(見附件2),并按規範要求标刷船名号。

各鎮(區)漁業服務中心應加大監管力度,切實做好(hǎo)标刷船名号和船籍港工作,要求必須清晰、規範,避免出現套牌現象。

(二)漁船必須配齊适任職務船員,無職務船員證書或職務船員證書配備不齊的,不予簽證;各鎮(區)漁業服務中心應積極組織船員參加培訓,漁政漁港監督管理部門應嚴格培訓考試制度,讓漁民通過(guò)培訓持證上崗。

(三)19馬力以上漁船已配備“飛通牌”(FT-801)漁用對(duì)講機,漁船主在申請漁船檢驗時(shí),必須攜帶對(duì)講機,以便更新定位系統軟件。

(四)驗船人員必須登船檢驗,嚴格按照2012年年度檢驗項目實施檢驗,中型漁船的檢驗根據漁船修造廠提供的《漁船修造質量證明書》中維修項目進(jìn)行重點檢驗,确保漁船處于适航狀态。

(五)近幾年我市已爲中型漁業船舶配備了單邊帶電台和氣脹式救生筏、60馬力及以上漁船配備了AIS漁船防碰撞終端設備、19馬力以上漁船配備“飛通牌”(FT-801)漁用對(duì)講機。驗船人員在登船檢驗時(shí),要檢查防碰撞終端設備、單邊帶電台、“飛通牌”(FT-801)漁用對(duì)講機和氣脹式救生筏安裝是否符合技術要求。未按規定要求正确安裝的,根據《省漁業港口和漁業船舶管理條理》第三十九條第四款之規定:“機動漁業船舶未按規定安裝安全救助信息系統終端設備或者不能(néng)保證設備正常運行的,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”。另外,中型漁船在申請漁船檢驗時(shí)需攜帶具有認可資質的救生筏檢修站出具的《氣脹式救生筏檢修證明》,否則不予簽發(fā)船舶檢驗證書;所有漁船參加檢驗時(shí)需提供有效的救生衣。

此項工作複雜,工作程序多,要求檢驗人員抓實抓細,不留隐患。

二、漁業船舶、船員保險
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(guó)安全生産法》、農業部、國(guó)家安全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(fā)了《關于加強漁業安全生産的緊急通知》和《市海洋漁業安全生産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60馬力以上漁船應參加漁船船體保險;所有漁船船東、船員應積極參加漁民人身雇主責任險,爲出海船員及時(shí)投保。今年争取上級财政支持,仍爲每位參保人員投保額20萬元、附加醫療保險0.6萬元(被(bèi)保險人參保時(shí)請攜帶身份證)。所需保費按照省補貼20%、補貼30%、補貼20%、漁民個人繳納30%的比例,投保漁民每人需繳納保費378元。

三、許可證年審及征收普通漁業資源費

(一)年審原則、對(duì)象與時(shí)限

1、凡經(jīng)2010年度審核、繳足普通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(以下簡稱資源費)、持有合法有效的《漁業捕撈許可證》及《漁業船舶檢驗證書》、《漁業船舶登記(國(guó)籍)證書》、《漁業船舶所有權證書》并錄入在中國(guó)漁政管理指揮系統中的海洋中、小型捕撈漁船(含捕撈輔助船),均須參加本次年審,并繳足2012年度資源費(收費标準見附件1)(捕撈輔助船除外)。

2、本次海洋捕撈漁船年審自2012年3月1日開(kāi)始,6月30日結束。

3、凡有違規處罰未執行或未處理完畢的漁船,必須先執行處罰決定,結案後(hòu)再按規定予以年審。

(二)年審方式

根據《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》和《省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征收使用管理規定》,海洋捕撈漁船的資源費屬省征收費用,其捕撈許可證由省負責審核。爲方便廣大漁民年審、繳費,省廳委托市、縣(市、區)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代審、代收。

(三)年審内容

漁民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《漁業捕撈許可證》及《漁業船舶檢驗證書》、《漁業船舶登記(國(guó)籍)證書》、《漁業船舶所有權證書》(以下簡稱“四證”),漁船相關證書的船名号、漁船所有人、證書持有人、主機額定功率、功率憑證貼付、主機型号、作業類型、建造完工日期、漁船主尺度等基本數據是否相符一緻,漁船是否船證相符,漁民持有證書載明内容與漁船真實情況是否相符。

(四)審核程序

1、爲保證漁船檢驗、許可證年審工作的順利進(jìn)行,提高工作效率,漁船檢驗、許可證年審將(jiāng)同時(shí)進(jìn)行,沿海各鎮(區)以村爲單位,攜帶《漁業許可證》、《漁業船舶檢驗證書》、《漁業船舶登記證書》、《小型漁業船舶航行簽證薄》、職務船員證書、普通船員證書等證書證件參加審驗。

2、對(duì)年審内容信息相符的,予以年審合格并繳費,中型漁船在漁業捕撈許可證上填寫《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繳納記錄》和《年度審驗登記》,小型漁船在漁業捕撈許可證上填寫《漁業捕撈許可證年審登記》,并由審驗人簽字,注明日期和加蓋年審機關公章;

3、年審合格的漁船,由漁政人員登錄中國(guó)漁政管理指揮系統,進(jìn)行網上填寫年審合格記錄,并發(fā)放省廳統一印制的年審合格标識,張貼在舵樓駕駛室玻璃右上角(有舵樓漁船),同時(shí)采取現場裝配方式統一安裝漁船射頻識别(RFID)标簽,做到一船一号一代碼;

(五)年審政策

1、制造或更新改造的海洋捕撈漁船在申請漁業捕撈許可證時(shí),應當按照要求交納當年度資源費(漁業捕撈輔助船除外)。

2、參加年審漁船與船檢部門登記的漁船不是同一條漁船的,一律按照年審不合格處理,列入全省漁船黑名單,由市海洋與漁業局填寫《省海洋捕撈年審不合格漁船登記表》。

3、年審中未按規定配備安全定位終端或标識不規範的漁船,要給予警告并限期安裝及标識整改達标後(hòu)才能(néng)給予年審合格。

4、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漁船,列入全省漁船黑名單,凡列入黑名單漁船,一律按照年審不合格處理,由市海洋與漁業局填寫《省海洋捕撈年審不合格漁船登記表》,暫不發(fā)放上年度全額漁用燃油補貼。海洋與漁業局成(chéng)立專門小組,對(duì)年審不合格漁船進(jìn)行清理整頓,查明原因,根據不同情況提出處理意見,報省海洋與漁業廳年審工作領導小組,并取消赴朝鮮東海岸作業和參加中韓專項漁業生産資格。

5、2012年未參加年審漁船,按照脫審漁船處理,一律注銷其漁業捕撈許可證。年審結束後(hòu),海洋與漁業局填寫《省2012年海洋漁業脫審漁船捕撈許可證登記表》,經(jīng)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彙總後(hòu),報省廳漁政處并按有關規定予以注銷。